摄影的四种境界(旧作,补贴之)

第一种境界,曰“肤浅”。那些身穿多口袋摄影服,挂着昂贵相机,扛着三脚架,游荡于各风景名胜,对着一朵花、一只鸟或一幅山水瞄来瞄去的人即归于此种境界。这种人的作品就像地摊上卖的琼瑶的言情小说,属不入流行列。

       第二种境界,曰“美感”。此时摄影器材只是一种工具,重要的是美的发现—特定情境下作者心中迸发的瞬间的美感。即使是一块石头,一株野草,也能构成一幅美的画面。这样的人已经可以被称为摄影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第三种境界,曰“人文关怀”。为什么诸如“越战战火下奔跑的小女孩”、“一个墨西哥移民的美国家庭”、“秃鹫注视下的奄奄一息的非洲孩童”、“渴望求知的小女孩的眼睛”等等作品能够成为经典,无他,唯多视角的人文关怀而已。此类作品的创作者我们称之为摄影大师。

       第四种境界,也是最高境界,曰“无为”。何谓无为,即把相机砸烂或扔掉,从此不再摄影。这也是我为什么想把自己的凤凰相机扔掉的原因所在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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