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影的四种境界(旧作,补贴之) 发表评论 / 杂谈 / 作者: ww / 2005-05-31 第一种境界,曰“肤浅”。那些身穿多口袋摄影服,挂着昂贵相机,扛着三脚架,游荡于各风景名胜,对着一朵花、一只鸟或一幅山水瞄来瞄去的人即归于此种境界。这种人的作品就像地摊上卖的琼瑶的言情小说,属不入流行列。 第二种境界,曰“美感”。此时摄影器材只是一种工具,重要的是美的发现—特定情境下作者心中迸发的瞬间的美感。即使是一块石头,一株野草,也能构成一幅美的画面。这样的人已经可以被称为摄影家了。 第三种境界,曰“人文关怀”。为什么诸如“越战战火下奔跑的小女孩”、“一个墨西哥移民的美国家庭”、“秃鹫注视下的奄奄一息的非洲孩童”、“渴望求知的小女孩的眼睛”等等作品能够成为经典,无他,唯多视角的人文关怀而已。此类作品的创作者我们称之为摄影大师。 第四种境界,也是最高境界,曰“无为”。何谓无为,即把相机砸烂或扔掉,从此不再摄影。这也是我为什么想把自己的凤凰相机扔掉的原因所在:D 相关文章: 读《民国纪事本末1911-1949》杂感 新媒体 靠谱的媒体 伟大的照片 乐乐童言趣 定制行业移动应用终端的几个关键点 影响“三网融合”的几个因素 去年写的一封信,补贴之 小鱼儿 孔子与Twitter